国家档案局印发通知部署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
来源:《中国档案报》总第3363期作者:宁宇龙 阅读:2649次 更新时间:2020-03-13

    本报讯 (记者 宁宇龙) 今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十二个国际档案日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大力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良好氛围,根据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部署和《2019年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点》,国家档案局于4月11日专门印发通知,对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作出安排部署。

    通知明确,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将以“新中国的记忆”为主题开展宣传,全国各级档案部门可于6月9日至16日前后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宣传。内容包括开展主题征文活动;在档案报刊、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出档案工作宣传海报、科普文章、微视频等;邀请档案专家、领军人才和优秀档案工作者举办档案专题讲座、开展档案业务交流。各地档案部门还可围绕主题,结合实际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各具特色的其他宣传活动。

    通知要求,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中,各级档案部门要把牢政治方向,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确保宣传活动有质量、有品位;要突出活动主题,充分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,展现档案事业发展的显著成绩,展现档案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;要加强工作联动,将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结合起来,与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,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结合起来,与档案学术研究及业务交流结合起来,全面提升宣传效果;要丰富活动形式,除举办档案展览、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外,可通过制作档案文化创意产品、开展档案馆开放活动、组织档案修复体验、组织档案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,特别是发挥微博、微信、移动客户端、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优势,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、互动性和实效性。
    通知专门对2019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作出安排。此次征文活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,中国档案报社承办,主题是“新中国的记忆”。征文内容应围绕“新中国的记忆”主题,从档案角度讲述新中国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,讲述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丰功伟绩,讲述档案工作的独特作用,讲述档案工作者的使命担当;也可立足档案工作实际,分析档案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,提出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对策建议。

    投稿征文应坚持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,主题鲜明,观点正确,积极向上,表述清晰,文字简洁,篇幅3000字以内为宜,且须为原创作品,此前未公开发表。投稿征文应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征文活动邮箱:zwhd2019@sina.com,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“国际档案日征文”,投稿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。来稿文尾须注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职务职级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或微信、QQ号。国家档案局将成立征文评审委员会,负责征文评选工作。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9名,颁发证书和奖金;优秀奖若干名,颁发证书;优秀组织奖若干名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将于10月公布。《中国档案报》及中国档案资讯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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