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(记者 宁宇龙) 今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十二个国际档案日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大力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良好氛围,根据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部署和《2019年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点》,国家档案局于4月11日专门印发通知,对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作出安排部署。
通知明确,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将以“新中国的记忆”为主题开展宣传,全国各级档案部门可于6月9日至16日前后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宣传。内容包括开展主题征文活动;在档案报刊、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出档案工作宣传海报、科普文章、微视频等;邀请档案专家、领军人才和优秀档案工作者举办档案专题讲座、开展档案业务交流。各地档案部门还可围绕主题,结合实际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各具特色的其他宣传活动。
投稿征文应坚持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,主题鲜明,观点正确,积极向上,表述清晰,文字简洁,篇幅3000字以内为宜,且须为原创作品,此前未公开发表。投稿征文应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征文活动邮箱:zwhd2019@sina.com,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“国际档案日征文”,投稿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。来稿文尾须注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职务职级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或微信、QQ号。国家档案局将成立征文评审委员会,负责征文评选工作。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9名,颁发证书和奖金;优秀奖若干名,颁发证书;优秀组织奖若干名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将于10月公布。《中国档案报》及中国档案资讯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。